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的要求,根据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组)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突出学科特色和需求,确保复试录取质量;严格规范考核流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监督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遴选参加复试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复试监督巡视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及巡视检查,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三)学院成立以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负责人为组长、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基本政策
(一)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在达到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学院各招生专业以招生计划数(计算时扣除各专业已录取的202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所占用的招生计划)为基数,按照学术型硕士招生计划数乘以120%、专业型硕士招生计划数乘以130%的比例方式确定复试人数和复试名单,依据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划定专业复试分数线。最终确定的复试人数遵循进一位取整数原则。相同分数上有多人,多人均进复试。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与非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同时参加复试。
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线详见附件1。
各专业招生考试复试名单详见附件2。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学校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二)诚信复试承诺
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应与资格审核材料一并提交。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工作安排在2024年3月30日至3月31日期间。
为保证复试工作顺利进行,请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不含MPA)务必及时加入“威尼斯2024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群”群号:764403242,进群时以“姓名+身份证号”备注,方可审核入群。
时间 | 复试事项 | 地点 | 备注 |
3月29日 8:30-11:30 14:00-17:00 | 考生报到; 缴纳复试费; 进行资格审查 | 南湖校区 文泉楼(北楼)203室 | 详见资格审查要求 |
3月30日 8:30-11:30 | 笔 试 | 南湖校区标准化考场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笔试考生凭身份证、 初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
3月30日下午-31日 | 面 试 | 南湖校区标准化考场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面试现场抽签,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提前30分钟到场 |
(四)复试考核内容
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
(五)成绩计算方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六)复试分值
复试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20分。
1.笔试:测试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考试科目以《威尼斯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为准。
2.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进行测试。综合面试满分70分,具体结构为:专业知识广度深度25分、外语听力口语25分、综合素质20分。
3.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在复试阶段完成。
(七)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资格审查统一到学院(文泉楼北楼203室)办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及所需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材料
(1)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1份正反面复印件。
(2)交验本人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如《准考证》丢失,考生可凭借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学信网账号)登录研招统考网报平台再次下载打印《准考证》。
2.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3)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的成绩单1份(须盖有学校教务部门红章)。
提前毕业应届本科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允许其提前毕业的正式文件(带文号,如为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3.政审材料
《威尼斯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1份(附件3),须加盖有关公章。
4.综合素质材料
提交1份《威尼斯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附件4),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提交)。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材料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两证的复印件1份;
9月份入学后,考生须将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学院(中心)复查。
6.考生诚信承诺书
考生完整抄写并亲笔签名的《威尼斯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附件5)。
请各位考生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在左上角注明考号(后四位)。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八)缴纳复试费
考生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应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九)MPA招生复试
MPA招生复试相关信息详见“威尼斯MPA教育中心”网站,网址为:http://mpa.zuel.edu.cn/
五、调剂
全日制各专业不接收调剂;非全日制专业是否接收调剂将另行公告。
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调剂。
六、录取
(一)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二)非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32分(满分220分)为不合格,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10分(满分220分)为不合格。
(三)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录取纪律及违规处理
(一)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准确把握客观标准,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营造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
(二)考生负有遵守报考条件的责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视为已承诺遵守这些政策规定。
(三)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威尼斯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信息公开公示
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咨询电话:027-88386282;监督电话:027-88386936;申诉邮箱:ggxy@zuel.edu.cn。
九、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和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附件5:威尼斯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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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5日